发布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聘岗位:医师1-天津市滨海新区,医师2-天津市滨海新区,护理岗-天津市滨海新区,医技岗1-天津市滨海新区,医技岗2-天津市滨海新区,药师岗1-天津市滨海新区,药师岗2-天津市滨海新区,医务医辅人员-天津市滨海新区
工作地点:天津
职位数量:8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19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155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2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次招聘的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是指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和技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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